10月17日下午,我州规范住房公积金政策听取意见会在吉首举行,旨在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更好地发挥住房公积金社会效益。
会上,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详细解读了拟规范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介绍了《湘西自治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的制定依据、背景及相关情况。来自吉首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缴存职工和专家学者代表就贷款政策的规范和《办法》的内容各抒己见,提出了许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该中心负责人还就代表们提出的相关建议和询问进行了现场解答。
此次意见听取事项包括:按职工个人缴存年限和账户余额确定可贷额度;提高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至40%;取消第三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取消“延长还贷时间”政策;准备试点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管理办法等。 |